第3章 綠悠悠殺個婆姨,醒轉時已然不歸(三)

作品:《明末夜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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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場雨終於在三日後停了下來,從牢頭處得知,夏之令最終還是選擇了棄車保帥,而最後的結局也驗證了這個決策的正確和及時性,若不然,災情最起碼要波及五個縣。

    雨停後的第七日,紀尋終於被帶上了公堂,他知道,自己沉冤昭雪的日子終於到了。

    審訊的過程出乎意料的迅捷,知府大人坐於高堂,堂下另置套桌椅,坐着的是紀尋見過一次的淳安知縣。開堂後,先由紀尋說出自己的冤屈,後直接了當的將一個名叫孔晨的小白臉傳喚入堂。

    十幾殺威棒打下去,這小白臉屎尿齊流,什麼都招了。再然後,知府大人當庭宣佈紀尋無罪釋放,對孔晨做了杖三十的刑罰,這件事情就這麼了了。

    直到退堂時,紀尋仍舊恍若夢中,他萬萬想不到事情了結的竟然如此突兀,如此詭異,他殺了人,無罪釋放,孔晨偷奸,竟然也只是杖三十,到底,死了的竟然是白死了。

    真他娘的是酒壺裏吵架,胡鬧。

    然而不管怎麼說,紀尋恢復了自由,他不用再去逃亡,他可以暢快的遨遊在這段歷史長河中,或許還有機會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小白臉孔晨是被抬着出去的,當着知府大人的面他不敢無禮,但他那兇狠的目光赤裸裸的向紀尋傳達了一個訊號,他肯定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紀尋看向孔晨的目光同樣兇狠,只是更隱晦而已。許是受到之前紀尋殘留情緒的影響,他對孔晨有一種天然的厭惡,再見孔晨這絲毫不知悔改的模樣,他怒氣更甚,當即在心底決定一定要找機會弄死這王八蛋。

    紀尋清楚,這個機會絕不會在夏之令身上。以夏之令的為人,是決然不會幫紀尋去故意整治陷害某人的,所以紀尋識趣的支字未提。

    夏之令還是很厚道的,退堂之後直接將紀尋帶到了內院,那裏早已燒好了洗澡水並準備了一套嶄新的衣服。

    洗漱完畢之後,紀尋對着銅鏡將自己上上下下打量了許久,還行,算是個美男子,就是比較瘦弱,若然能再漲幾斤硬肉,還能增上幾分。

    當日正午,紀尋婉拒了夏之令善意的午飯,辭別之後走出府衙,循着記憶中的方向往家裏走去。他雖在淳安被捕,但家卻不在淳安,那裏是他老丈人家,他自己的家就在這杭州城內,且還算得上是一個大戶人家。

    回去的路上,紀尋對現在的自己做了一個總結:十八歲的年紀,身形挺拔,長相很是不錯。家世嘛也不複雜,父母在前幾年裏相繼離世,給他留下了一份足以讓他一身衣食無憂的家產。他也算爭氣,去年就中了舉人,在這杭州城內也有不小的才名。此外嘛,他還有一個大伯,兩個叔叔,關係不怎麼樣,只是尋常的走動而已。哦,還有一個必須要接受的現實,他是一個兩歲女娃的父親,而悲催的是,他並不能確定這女娃到底是不是自己的血脈。


    這個時代自然沒有精準的親子鑑定,而所謂的滴血認親顯然是糊弄人的,唯一的知情人也死了,所以,不管是之前的紀尋還是現在的紀尋,此生都註定不可能弄清楚這件事情了。

    萬幸的是,此時的紀尋已經不是之前的紀尋了,所以他並不怎麼糾結,喜當爹嘛,也不見得是什麼壞事。特別是當他將這個兩歲的閨女抱入懷中的那一刻,他立刻發自內心的喜愛這個孩子,於是,他自然而然的接受了這個現實,並下定決心一定要盡心盡力的將這個閨女撫養長大。

    記憶中的紀宅,雖談不上美輪美奐,可還是相當風雅的,可當抱着閨女在宅子裏走了一圈之後,卻發現記憶中的宅子竟然空了,基本上能值得錢的東西都沒了。於是,他只能將疑惑的目光投向宅子裏僅剩的丫鬟芸娘。

    芸娘二十出頭,不算甚美,卻善良。她的善良是無可爭議的,因為唯有她在紀尋入獄之後始終不離不棄的照顧着年近兩歲的紀青璇,若不是她,天知道小青璇能不能活下來。

    芸娘尚還處於咋見紀尋回來的錯愕中,她和所有人一樣都以為紀尋早死於淳安的那日決堤了,此刻卻見紀尋安然無恙的回來了,自然莫名的驚駭錯愕。

    直到紀尋問起她才回過神來,繼而喜極而泣,道不出個所以然不說還逼的紀尋好一陣寬慰。

    許久之後,芸娘才說明白這個把月來紀宅發生的事情,總得來說,落井下石者比比皆是,但外患並不足慮,搞的紀宅如此破敗的罪魁禍首確實他的大伯和兩個叔叔。只是短短半個月,三家以紀尋遺產無人繼承為由,將紀尋的家產分了個乾淨利索。而後便一直在爭小青璇的撫養權,當然要爭,卻不是善心,而是為了這個偌大個宅子。

    所幸他們還沒整出個結果,要不然紀尋可就什麼都不剩嘍。

    回來之前的那些憧憬瞬間破滅,眼下的當務之急竟然是如何吃頓飽飯,看着芸娘和小青璇那面黃肌瘦的模樣,想來家裏是不大可能有什麼吃的了。

    紀尋想着要不要先去夏之令那蹭頓飯,終歸是拉不下這個臉面,不得已只能將自己的長袍脫下來,讓芸娘拿去典當了先換些吃的再說。這長袍是夏之令送的,穿在身上還不到一個時辰,這就拿去當了着實有些浪費,可沒辦法,他此刻也就這件長袍值點錢了。

    芸娘很懂得節儉,賣的那幾錢銀子全部被她換了米,雖然分量夠,可到底沒點油水,總覺得不是個滋味。不過總算是勉強對付了一頓。

    吃過飯,芸娘不知從哪裏翻出了一件舊衣裳,紀尋穿上後便急吼吼的出了門,幹啥去,當然是要錢的,他娘的一幫沒心沒肺的王八蛋,老子非得讓你們把吃進去的全給老子吐出來。

    在紀尋想來,雖然不可能全部要回來,但要回來一多半還是輕而易舉的,可他低估了人性的骯髒,結果便是他兜兜轉轉了一下午,到晚間回家時竟然一個大子都沒有要回來。因為他的一個人都沒找到,問過左鄰右舍,竟然全他娘的搬家了。顯然,他們已經知道了紀尋還活着,不跑還等啥。

    於是,紀尋只能又吃了一頓沒油水的白飯,潦草睡了一宿後,第二日一早便咬牙切齒的出了門,先去找夏之令報官,可夏之令卻告訴他:「你可要想好了,本官自然可以派人將他們全部抓回來,但你報了官,衙門自然就得判,他們幾年大獄是肯定要蹲的。可把他們判了,你的名聲就毀了,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道理想來無須本官多言,孰輕孰重你得慎重斟酌。」

    夏之令的勸告令紀尋憤怒卻也知道其也是為了他好,他才十八歲便有舉人的功名,日後為官的可能性極大,可一旦他狀告自己的叔伯兄弟,不管有理沒理都堵不上悠悠眾口,必將成為他一輩子洗刷不掉的污點。要知道,這可是唾沫星子淹死人的封建社會,名聲特別是為官的名聲異常重要。

    現如今的紀尋還不想為官,可更不想直接把自己以後的路堵死,於是乎,他咬咬牙跺跺腳,含淚吞下了這個啞巴虧。

    夏之令欣慰的點了點頭,又以聖人那翻勞其筋骨苦其心志的至理名言勸慰了紀尋一會,而後終於在紀尋有些不耐煩時拿出了實質性的東西,他借給了紀尋一點碎銀子,約摸着能有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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