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紐約客編輯?(求追讀!!)

作品:《1980美利堅文豪之路

    「亨克,為什麼你每次過來之前都不打一聲招呼,有沒有人告訴你這樣很不禮貌。」

    霍安撿起掉落在地上的襯衫,邊穿着邊不滿的衝着亨克說道。

    「不然我怎麼有機會看到這一幕!」

    亨克走到冰箱邊,找了個乾淨的杯子給自己倒了杯冰水,然後看着跟前的兩人。

    米歇爾披着一件霍安的襯衫從房間走出來,她先是在霍安臉上親吻了下,低聲魅語道:

    「親愛的鄰居,晚上我丈夫不在家喲~嘻嘻~」

    然後接過他手中自己那件濕透了的白色淺薄襯衫,扭動着小蠻腰離去。

    亨克走到霍安身邊,將胳膊耷拉在他的肩膀,疑惑的看着米歇爾離去的背影,等人離開門帶上後,才衝着霍安好奇道:

    「她結婚了?該死的,你這個得州佬就不怕他丈夫知道一槍打爛你的腦袋!」

    資料里顯示這個女明星是單身,難道隱婚了?

    「你又不是她丈夫,用得着這麼操心。」

    霍安不爽的拍掉肩膀上的胳膊,也給自己倒了冰水,壓壓火氣:

    「說吧,你打算怎麼履行賭約的。」

    聽到賭約二字,亨克臉色一變,沒再想女明星的事,而是沉着臉衝着霍安罵道:

    「謝特,你他媽還有臉說這個,法克魷,你這個得州佬居然耍我!!」

    他在說的時候,還一副要拼命的架勢。

    霍安嗤笑一聲:「得了,亨克,別再演了,珍妮都跟我說了。」

    這段時間教米歇爾演技,自己眼光也提升了不少,亨克這副姿態一看就是裝出來的。

    「所以呢??你認為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還是說欺騙了赫斯特家族的人,就可以一笑而過?」

    雖然父親已經說過了前因後果,但並不表示亨克心裏就放下了。

    「no,no,亨克,我得提醒你,這不是欺騙。」

    霍安伸出手指擺弄了兩下,然後拿起茶几上的香煙,甩了一根給亨克後,自顧自點燃:

    「這場賭約的本身就存在了不公平,作為小人物我能做的只有這些,如果你不那麼自大,這點小伎倆稍微一想就能識破。」

    亨克坐在沙發上,朝着對面的霍安吐了口煙霧,冷笑一聲:「呵!這麼說我還要感謝你!!!」

    「那倒不用,記得履行賭約就行。」

    霍安厚着臉皮說道,叼着香煙的他站起身從冰箱裏拿出一杯威士忌,又從下面冷凍櫃裏拿出兩個空杯。

    倒好酒後,他將一杯酒遞到亨克跟前並說道:「亨克,你可以接受我的友誼,對嗎?」

    亨克沒有第一時間接過這杯酒,而是在思索着。

    霍安也不急,就這麼矗立着等待亨克的回覆。

    小人物的悲哀大概就是如此。

    通過這段時間的了解,霍安才知道赫斯特家族在美利堅傳媒界的影響力,某種程度上來說甚至超越了紐豪斯。

    一個憑一己之力「單挑」普利策,操控着輿論,煽動着美西戰爭。

    如果老紐豪斯是「獨裁者」、「侵吞者」,那麼老威廉就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瘋子」。

    還是那種高智商家底殷實有實力的瘋子。

    1941年那部《公民凱恩》就是以老威廉為原型改編的。

    可以想像,這樣一個家族培養出來的子女,就算不是瘋子,骨子裏也多少帶點這方面基因。

    他們不缺阿諛奉承的人,也不缺為其效力的天才。

    霍安能做的,就是儘量尋找一些共鳴。

    比如瘋狂。

    良久,思忖中的亨克,接過了酒杯。

    霍安心底暗自鬆了口氣。

    兩人碰了下杯子,亨克沒有急着喝,而是對着坐下來的霍安認真道:「答應我一件事。」

    「你說。」

    「去紐約客上班。」

    這.....霍安面色一喜,還有這種好事!!

    隨後立馬察覺不對。


    要是沒記錯,亨克還有個哥哥。

    想到此處霍安臉色變的難看起來。

    法克!!!

    去他媽的,勞資就想安安穩穩靠着寫小說賺點錢和名氣,慢慢發育。

    你他媽的讓我參加這種繼承人爭鬥。

    「別鬧亨克,我就一個小人物,不值得你這麼信任。」

    亨克把玩着手中的酒杯,聽到霍安的推辭,面露不屑:

    「沒人在耍了我之後,還能輕輕鬆鬆得到我的友誼,霍安,是去是留,你自己決定。」

    此時的亨克,極力控制自己的得意。

    跟他父親說的一樣,霍安是一個聰明人,聰明人在面對誘惑與好處時,不會第一時間吃掉。

    而是會考慮很久。

    尤其是這種天上掉下餡餅的事,更是會本能的遠離。

    「法克!!」霍安有一種自食其果的感覺:「我什麼都不會,去了能幹嘛?」

    「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覺得那裏很適合你。」

    這台詞怎麼那麼熟: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對吧。

    霍安一陣無語:「要是我不答應呢?」

    亨克挑眉輕笑道:「可以,這就是你的選擇?」

    讓霍安去紐約客屬於臨時起意,什麼目的都沒有,純粹就是拿霍安做一次實驗。

    至於霍安怎麼選,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霍安掐滅手中的香煙,再次點燃一根。

    同時腦子裏在衡量利弊。

    現如今,所有傳媒家族主要的產業都是集中在報業和電視廣播這一塊。

    雜誌對於他們來說,只是附庸的產業。

    但這只是暫時的,他不認為這群傳媒家族真的看不到雜誌行業的前景。

    要真是如此,就不可能不停的投資與收購。

    《紐約客》雖然比不上三大雜誌,但也不是什么小卡米。

    亨克如果想要爭奪繼承權,吃下整個紐約客,學一學伊莉莎的父親,用心經營雜誌,以此來增加籌碼。

    這很正常,也能理解。

    但是....為什麼選擇他?

    霍安自認為自己除了會寫點小說,沒有其他突出的優點。

    相信亨克也知道。

    讓自己這麼一個沒有任何經驗的人去幫他拿下紐約客,亦或者在紐約客達到一些目的。

    想想就覺得不可能。

    既然如此,那他為何如此?

    客廳里,不知過去多久,霍安想了半天也沒想明白亨克這麼做的原因,他抬起頭眼含不明的問道:

    「亨克,在做決定之前,你先告訴我,你準備讓我去紐約客任職什麼崗位?」

    「先從實習編輯開始怎麼樣?」亨克隨口道。

    霍安再次問道:「小說版塊?」

    亨克點點頭:「可以,如果你想。」

    聽到這個回答,霍安舉起手中的酒杯示意道:

    「去可以,但我先說清楚,我什麼都不會,除了會寫小說。」

    去他媽的,有這麼好的工作,為什麼不去。

    不為別的,就為自己發表小說方便一點也行。

    霍安想明白了,去就去,大不了摸魚。

    只要他魚摸得好,不接觸紐約客的核心內容,就算哪天亨克讓他做什麼,也好推辭。

    再說了,真要為難,大不了拍屁股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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