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語言的力量

作品:《楚書,太祖皇帝本紀

    練了半個月的兵,成績卻不是怎麼太好,侯秉忠心中的疑惑自然也就越深,尋了個機會設下酒宴找駱永勝取經。

    這事聽起來挺不靠譜的,他一個從戎幾十年的武將,怎麼說也輪不到來找駱永勝這麼個乳臭未乾的小子來學習吧。

    不過侯秉忠就這一點好,他虛心、好學。

    要不然也不能一個洪州人遠在福州從軍,卻能一路混到團練副使的位置。

    備得酒肉,侯秉忠便主動開了口。

    「賢侄,緣何你練兵,三日便煥然一新,而愚叔將兵、身邊同僚將兵,往往半年才可聚兵、一載方可成軍。天壤懸殊之間,是有什麼秘訣嗎?」

    「侯叔實在是太高抬我了,當不起。」駱永勝先謙虛一句,沉吟後說道:「如果非要找出其中不同的話,大概是因為我練的兵,多了一種力量。」

    「哦?何種力量?」

    「語言的力量。」

    「語言的力量?」

    這種解釋顯然把侯秉忠給說的更迷糊了,不過他是求學的,姿態擺的很謙遜,老老實實聽着駱永勝接下來的解釋。

    可惜他要失望了,因為駱永勝並沒有急着解釋,而是反問了一句。

    「侯叔可比韓信、李靖否?」

    熟悉歷史的都知道這兩位,外號名聲一個比一個嚇人,前者叫兵仙,後者叫軍神,某種意義上來說,代表着中國古代兵法造詣登峰造極的人物了。

    駱永勝拿這兩人出來,問侯秉忠能否比得過,後者就是喝再多也沒吹過這種牛皮,當下就大搖腦袋。

    「賢侄拿愚叔玩笑了,此二位之才強我萬倍都不止。」

    「但我比他們強。」

    這話說的侯秉忠瞪大眼睛,心想自己認識駱永勝快三年了,後者一項謙虛謹慎,怎麼今朝能說出這麼大言不慚的話來?

    這都不叫狂了,簡直就是夜郎自大,惹人恥笑。

    「侯叔且聽我言,我當然知道這二位的能耐,就算是一根頭髮絲都勝我駱某百倍不止,可我還是要說我比他們強,因為我必須得讓我的兵,追隨我的人堅定不移的相信,我比他們強!」

    駱永勝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侯秉忠:「我與侯叔您最大的區別就是身份的區別,您是一個領兵的將領,想要戰勝敵人首要便是貴在知己知彼,若是如我這般狂妄,必敗之,關雲長是你先例。

    而我不同,我不是領兵的將軍,我需要的不是知己知彼,而是偽裝,什麼樣的偽裝能賦予追隨我的那些將領、士兵力量,我就偽裝成什麼樣。

    我要做的可是殺千刀、誅九族的大禍事,不讓他們心安,他們就是一盤散沙,與朝廷甫一接觸便會頓作鳥獸散,這不行。

    三齊王號稱兵仙,垓下設下十面埋伏,幾十萬大軍困不住霸王及其隨從數百,被其殺出重圍,逃至烏江,雖說也算逼死了項羽,但終歸說出來也不光彩。

    一夫拼命萬夫莫敵,何況是霸王這樣的蓋世英雄,他拼了命,幾十萬大軍都攔不住,那倒是奇怪了,幾十萬大軍沒有敢拼命的勇士嗎?

    若是有,霸王能斬十人,可斬百人乎?可斬千人乎?當霸王斬到第十個人的時候,一百個人、一千個人就怕了,就退了。

    軍神李靖,一生功績累碩,可書十卷,但就這麼一位軍神,卻大談特談他的十三抽殺法,用無數士兵的鮮血屍骸成就他自己的豐功偉業,一將功成萬骨枯,駱某一家之言侯叔且聽,若我手下的將軍敢說這種話下這種令,打仗前,我先拿他腦袋祭旗!」

    所謂的十三抽殺法,即當部隊打了敗仗、士氣低落的時候,將敗兵集合起來,讓大傢伙抽籤,十隻簽中有三隻死簽,誰抽到了死簽就殺誰。

    斬首、捅刺、攢射,皆為虐殺手段。

    用這種手段來提振士氣,豢養士兵心中暴戾的獸性,繼而趁勢起,反攻敵軍,故逢戰必捷。


    《衛公兵書》開篇就是這一句『古之善為將者,必能十卒而殺其三,次者十殺其一。三者,威振於敵國;一者,令行於三軍』。

    這句話前半段的意思好理解,那就是我十殺三,所以我是能將,你們快來捧我,說我厲害。

    後面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我殺一個,能號令三軍,我殺三個,則連敵人都害怕。

    那傢伙是得害怕,只見過打仗殺敵軍俘虜的,誰見過沒事殺自己人玩的。

    「一將無能累死三軍,亦或者說勝敗乃兵家常事,打了敗仗總結經驗,下次再打回去便是,他倒好,打了敗仗自己不擔責任,先挑出一群才從戰場上退下來的袍澤,將其殘忍的虐殺,勝仗是打了不少,孽也造了不少吧。」

    如果說名將靠虐殺無辜士兵這種方式來打勝仗,那水平真的不過如此。

    「當然,若是功利些,只圖勝利,我倒是挺需要李靖的方法。」駱永勝笑笑:「誰讓一將功成萬骨枯這話說的有道理,何況咱們要造反,何必吝嗇他人生命。

    不過萬事看本質,十三抽殺法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讓自己手下的兵悍不畏死,從而做到以一敵十乃至以一敵百。

    那何不乾脆就練出一支悍不畏死的強軍呢,這不就省卻了這一殘暴不仁的步驟嗎。」

    說的倒是容易。

    侯秉忠腹誹,我要是能練出這種兵,何必請教於你。

    「人之所以怕死,是因為人吃五穀雜糧,當然怕死,而李靖將兵,吃的也是五穀雜糧,卻因為十三抽殺法的存在突然就變得不怕死了。

    三千人敢深入草原,喋血突厥王庭,打的數萬突厥軍只顧亡命奔逃而不敢當,難不成李靖的兵吃了神丹妙藥,當然不是,是因為他們不僅吃五穀雜糧,還**神食糧。

    而所謂的精神食糧,便是我之前說過的,語言的力量。」

    駱永勝的眼神中出現了一絲回憶:「我曾夢過兩人,皆堪為真神人也,二者皆以語言振奮國民之心,成偉大之舉,一者廢墟涅槃,撼動寰宇。二者開天闢地,重塑國家民族。

    一言之下,三軍便如虎生雙翼一般,威不可當勢如破竹,其戰鬥意志之強盛世所罕見,臥身火海而不動、粉身碎骨競爭前。

    侯叔你說,此二者豈不比韓信、李靖所將之兵更勝十籌百籌?」

    「天下竟有如此神人?」侯秉忠不可置信的瞪大雙眼:「此等帥才,莫說比韓、李,便是孫、吳在世,也從未練出過這種兵士啊。」

    「有,當然有。」駱永勝篤定道:「人可以憑藉想像與口口相傳創造神,當然也可以憑藉身體力行來創造神跡。

    我不及此二者萬一之才,但我要做的事,必須要先堅定己心,騙天下先騙自己,騙我自己亦有此才幹,如此三軍才會信我,三軍信我則強軍才可練就。

    侯叔,我出揚州那日,守城官兵見我,竟然棄戈跪活,此豈可為軍人?若趙宋經制之軍皆如此,我只需練出兩萬軍,便足夠定鼎天下了。」

    「語言,真有如此偉力?」

    「筆桿子可喚醒黃魂,這是世上任何東西都無法做到的偉大,你沒見過,故不信之。」駱永勝定了個約定:「咱們半年為期,屆時你四營廂軍練成之後,我以一百軍正面對你,你信不信,我必勝而你必敗。」

    正面作戰,一百打兩千?

    這駱永勝真的是狂到沒邊了。

    侯秉忠有心嘲諷,但看着駱永勝那自信滿滿的臉龐,卻突然醒悟一點。

    駱永勝的狂,雖看似為無知之狂,但此間狂,可折人心、可勵三軍。

    正合兵法之道未戰先奪其勢。

    這個賭約還沒開始,自己這個做主帥的就已經未戰先怯,銳氣全無。

    那還用打嗎?

    侯秉忠垂首苦笑,繼而長嘆一聲。

    自己永遠都只是個將,而有的人,天生便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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